近年来,我们发现越来越多的欧洲买家们不愿意自己清关了。他们更多的是要求中国的供应商们(即中国卖家们)将货物在欧洲清完关之后再交付,这是为什么呢,来听听我们的分析——
一、欧洲买家为什么越来越不愿意"自己清关"
1. 清关早就不是“物流动作",而是税务与合规入口。
在欧盟,作为进口商(Importer of Record)就意味着:- 需要对海关信息申报的准确性负责- 需要对进口VAT的合规负责可能触发:
对欧洲买家来说: 一票清关 = 打开税局和海关"合规审查的门"
2. 欧洲买家对”不可控供应链风险“极度厌恶 中国/亚洲供应商端常见问题(从欧方视角):

在欧洲海关的监管逻辑里:
"我不知道 / 是供应商的问题" ≠ 免责清关在你名下,你就是责任主体。
3. 欧盟执法逻辑变化:罚的是“能罚到的人”现实情况是:欧盟税局 / 海关很难跨境处罚亚洲供应商但可以:- 冻结欧洲买家的 VAT 号- 否决进项税抵扣- 直接罚欧洲买家所以欧洲买家们逐渐形成了一个非常现实的判断:只要货不是我清的,风险就不在我这里
4. 企业内部“风险与收益不对等”对很多欧洲的买家企业而言,清关节省的成本:每票可能就几百欧一次合规问题的代价: - 几万、几十万欧- 审计、补税、罚款、律师费- 内控、董事会问责CFO / 法务 / 税务负责人,几乎一定会反对继续自己清关。
二、那为什么他们要求:"你们先在欧洲清完关,再交给我"这里面不是"甩锅",而是非常清晰的风险再分配设计。
1. 把“进口商身份”转移给供应商常见模式:供应商:DDP贸易术语或EU本地公司/VAT号欧洲客户:只作为欧盟境内买家,不再涉及进口行为结果是:
2. 欧洲买家"合规角色降级" 对作为买家的欧洲企业来说,交易结构从跨境进口交易变成欧盟境内B2B采购。 这意味着,不再需要处理:
3. 符合欧洲本土买家当前的"合规趋势"你会发现:大型欧洲客户医疗 / 工业 / 汽车 / 消费品品牌越来越常见的采购要求是:EU-cleared goods onlyDelivered duty paidNo importer responsibility on buyer side这已经不是个别要求,而是制度化采购条款。
三、站在供应商视角:这背后其实是"话语权变化"
说一句现实的:
谁有能力清关、注册 VAT、承担合规,谁就更接近客户核心供应链。
欧洲客户不是"强势",而是:把不愿意做的风险,留给愿意做、也能做的人这也是为什么现在:- 有 VAT 能力的供应商- 有欧洲仓/本地公司结构的卖家懂税务而不只是物流的团队报价更高,但更容易拿订单。
四、一个非常关键的判断标准
当一个欧洲客户开始强调:"Please deliver cleared goods"本质不是物流要求,而是一句话:"我不想成为任何监管意义上的进口主体。"